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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计划生育保险、新生儿政策

发布日期:2020-04-27

1、城镇职工医保:生育费用按照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定额报销、生育津贴)执行(生育津贴不在医院报销) 。

2、城乡居民医保: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住院政策报销,最高限额自然分娩800元,剖宫产1200元。 

3、分娩发生严重并发症,包括羊水栓塞、子宫破裂、产褥热、产后出血、先兆子痫、胎盘滞留等,其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4、新生儿: 出生3个月之内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待遇。出生3个月之后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的,参保半年后才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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