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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发布日期:2020-04-27

城镇职工医保:甲类直接按比例报销。乙类检查、治疗、药品先自费15%,乙类材料国产先自费15%,进口先自费25%后,在职职工按88%(实际报销率甲类88%、乙类进口材料66%、其他乙类74.8%)、退休职工按92%报销(实际报销率甲类92%、乙类进口材料69%、其他乙类78%)。

城镇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先按照以下规定分段自费分担后的费用再按68%报销。

甲类直接按68%报销。乙类药品自费15%后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实际报销率57.8%);乙类检查项目100元及以下的费用自费15%(实际报销率57.8%)、超过100元的费用自费25%后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实际报销率51%);乙类治疗项目300元及以下的费用自费15%后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实际报销率57.8%),超过300元的费用自费25%后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实际报销率51%)(手术项目费用除外,手术不含移植、安装、放置、介入、腔镜)。

单项2000元以内的材料费用,按照国产15%、合资25%、进口35%自费后,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实际报销率57.8%、51%、44.2%);单项在2000元(含2000元)至20000元的费用,按照国产45%、进口65%自费后,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实际报销率37.4%、23.8%);单项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费用,按照85%自费后,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实际报销率9%)。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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