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江油市人民医院2020年计量器具检定计划表》中包含的强检项目和非强检项目。
二、项目要求
强检项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8号)文件中包含的计量器具。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联系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我院强检计量器具进行备案检定,须符合属地管理原则,免费检定。送检器具由乙方负责送回医院。非强检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年修正)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规定,并满足我院质控需求,对非强检项目进行检定。《江油市人民医院2020年计量器具检定计划表》中包含的非强检计量器具,分项报价,乙方应具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检测资质,且不得转交第三方检测。
检定完成时间: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检定,并将检定报告交予我院。
三、费用
1.项目预算:9.5万元。
2.收费项目分项报价,费用结算按实际检定数量计算。
四、资质资料
1.报名公司资质(公司三证)
2.代理商法人给业务人员授权,双方签字(法人及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名要求
1.可接受网上报名,邮箱号:647613864@qq.com
2.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无需打印(报名表见附件)
3.按要求准备资质资料,盖鲜章,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
4.将电子版报名表与资质资料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5.邮件名称: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六、联系人:
罗老师0816-3262177 公示及资料接收截止日期:2020年06 月10日下午5点,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受理。
江油市人民医院
2020年计量器具检定计划表
类别 | 器名 | 计划检定数量 |
强检项目,免费 | 电子体温枪 | 40 |
电子血压计 | 50 | |
眼压计 | 2 | |
听力计 | 2 | |
电脑验光仪 | 1 | |
验光镜片箱 | 2 | |
角膜曲率计 | 1 | |
放射治疗用电离室剂量计 | 1 | |
心电图机 | 22 | |
脑电图机 | 1 | |
多参数监护仪 | 300 | |
非强检项目,需分项报价 | 输液泵 | 72 |
注射泵 | 115(单通道67、双通道34、三通道14) | |
体重秤/电子秤 | 35 | |
高频电刀 | 17 | |
除颤仪 | 13 | |
超声多普勒诊断仪 | 12 | |
婴儿培养箱 | 19 | |
婴儿辐射保暖台 | 6 | |
酶标仪 | 1 | |
生化分析仪 | 2 | |
血细胞分析仪 | 3 | |
加样枪 | 10 | |
玻璃移液管 | 5 | |
温度计 | 59 | |
温湿度计 | 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