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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2-06-13

1、门诊慢性病:是指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慢性疾病。

2、办理时间:工作日内。

3、办理方法:在参保地二级以上医院领申报表,江油市参保人员由医院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待遇享受从医保系统核准之日起享受。

4、所需资料:《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以上五年以内诊治的检查单、化验单、门诊病历、门诊慢性病诊断书、出院证明等病史资料。

5、慢性病病种:1.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2.结核病3.Ⅰ型和Ⅱ型糖尿病4.脑血管意外后遗症5.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有心、脑、肾损害)6.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7.慢性肺源性心脏病8.帕金森病9.银屑病10.系统性红斑狼疮11.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12.重性精神病(以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为第一诊断的患者)13.慢性白血病(非放化疗)14.各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15.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16.心脏换瓣术后17.心脏安置永久性起搏器术后18.风湿性心脏瓣膜病19.类风湿关节炎20.肾病综合征21.癫痫22.肝硬化失代偿期(酒精性肝硬化不纳入)23.强直性脊柱炎24.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25.自身免疫性肝炎26.阿兹海默病。其中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结核病、肾病综合征、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需每2年复查重新申报,其余病种长期有效。

6、统筹待遇:门诊慢性病患者应持社会保障卡在市内具备住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性病统筹待遇。符合特殊疾病治疗目录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由统筹基金按70%支付。城乡居民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两种病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职工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两种病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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